2010年11月20日下午3时,深圳市邵阳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杭钢富春大厦5楼会议室胜利召开。
深圳市邵阳商会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深办发文同意,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准,享有独立社会团体法人地位的商会。经过以刘长江先生为首的深圳市邵阳商会筹备委员会一年多的努力,至此,我会首届会员大会胜利召开。
在深圳市民政局领导见证下,会员大会通过投票表决,选举产生了以刘长江先生为会长、刘胜先生等5人为常务副会长、江增祥先生等15人为副会长、罗凌利先生为监事长的深圳市邵阳商会首届理事会及监事会。
大会根据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的《深圳市邵阳商会章程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,聘任黄丹先生为深圳市邵阳商会首任秘书长。
大会还根据深圳市邵阳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的《深圳市邵阳商会章程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,聘请张红学等2人担任名誉会长职务;聘请邱清宇等2人担任荣誉会长职务。